《中国药科大学学报》开通论文“快速通道”
为满足新药创制中重大发现、基金资助论文结题以及研究生毕业论文快速发表等需要,本刊编辑部特设“快速通道”,对符合要求的论文采用快速审稿流程,在收稿2周内将论文审稿结果(发表或修改后发表、按普通稿件处理、退稿)告知作者。审稿后,一经采用,本刊将尽快开具稿件“录用证明”,并按来稿先后顺序予以尽快刊登。
“快速通道”论文投稿要求:
1.新药研发具有重大发现的论文、基金资助论文、研究生毕业论文等需要加快处理的论文,可以进入“快速通道”处理;
2.应提供说明论文需要通过“快速通道”发表的理由,并在本刊投稿系统的“备注”处加以说明和注解;
3.稿件应符合本刊《投稿须知》的要求,并附至少1位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;
4.作者可推荐1~2名审稿专家(需注明其详细的联系方式,包括E-mail)供编辑部参考。
本刊编辑部对“快速通道”论文的声明:
1. 本刊拒绝一稿两投、两发(包括网上已经全文发表)的稿件。本刊将对所有来稿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查新,杜绝学术不端。
2. 审稿通过可被本刊录用的稿件,但由于刊期原因未能及时见刊的,本刊将为作者开具稿件录用证明,以便研究生能顺利申请答辩。
3.“快速通道”论文免收审稿费,经专家审稿评价为优秀的研究性论文、选题前沿的热点综述性论文免收发表费。
1 稿件受理和注意事项
1.1 本刊设药学前沿、获奖成果、论文、简报、技术交流、综述、论坛等栏目。论文一般在 6000~8000字,简报、技术交流一般在4000字内;综述一般不超过8000字,引用文献中近 5年发表的应占 70%以上,并结合本人工作提出见解。
1.2 作者可以通过登录我刊网站的稿件处理系统上传稿件网:htp://ww.zykdxxb.cn),来稿须附作者单位介绍信(本校论文须经科技处审查),来稿请勿一稿多投(以研究快讯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论文,可在充实内容后以研究论文发表),文责自负。本刊稿件免收审理费。
1.4 来稿进入审稿程序后,一般 2个月内通知作者稿件审理情况。投稿后 2个月未收到通知者,请直接与编辑部联系。基金资助论文在符合发表的条件下可优先录用,国家
重大项目基金论文可进入快速评审通道,并尽快发表。
1.5 需作修改的稿件,请作者按照退修通知要求修改并逐项加以说明。请将修改稿连同修改说明发至本刊稿件管理系统。退修时间超过 60天,则按新稿处理。
1.6 来稿是否采用,均由本刊编委会最终审定。本编辑部对来稿可作文字上的修改、删节,涉及内容的重大修改须征得作者同意。文稿刊用前,编辑部与作者签署论文出版
合同。为扩大学术交流渠道,本刊被国内外著名数据库收录。稿件一经录用,将同时被数据库收录,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。如作者不同意收录,请在投稿
时声明,否则将视为同意。